目前分類:小說實驗室 (7)

瀏覽方式: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

  警語:以下這個故事的男女主角最後並沒有在一起,如果期待快樂結局的讀者,建議馬上停止閱讀。

 

  故事的主角是個平凡的女高中生,十七歲,高三,即將面臨大學聯考。

  女孩甚至比她的同儕更加不起眼,一樣是高中生,有些女孩活潑大方,就算是鹵莽也有那個年紀特有的味道。但我們故事中的這個女孩顯然屬於另一類型,內向害羞的個性讓她看起來古怪陰沉,平凡的外表加上不假修飾的習性讓她更容易隱沒在人群當中,她對自己沒有自信,時常垂頭、駝背,所以你不會認識她,對大多數人而言,她就是在路上擦肩而過,而不會留下任何印象的一個平凡、不起眼的路人甲而已。

  在班上,女孩也有幾個比較熟的朋友,但跟一般女孩動不動就情同姊妹的情誼比較起來,她和這些朋友的來往真的有如君子之交淡如水。也許是物以類聚,女孩的朋友都和她一樣纖細敏感,在感情的付出上容易多作保留,又或許只是因為她們都屬於班上人際生態物競天擇汰選下的失敗者,一種無可奈何的組合,自然談不上什麼深厚的情誼。

飯匙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這裡是哪裡?傢俱的尺寸具大的不像話,連天花板也要抬頭才看得到。房間裡人影幢幢,我仔細一看,發現他們都是我的堂表兄弟姊妹們,但是比我記憶中的年紀小很多,十歲出頭或不到十歲,高矮不齊的站滿整間房間。我伸出手臂,比印象中的要來細瘦白皙許多,所以我的年紀應該也很小是嗎?

 

  『表姊,換妳當鬼來抓我們。』有人在拉我的衣服輕輕搖著,我轉頭一看,是小時候的仙棠,黑漆的眼眸凝望著我,後面頭髮還綁了一條長長的辮子。

 

  『要數到一百才可以抓人唷──。』房間裡的小孩一哄而散,我摀住臉開始數數,卻偷偷從手指的細縫中往外張望,房間裡沒有人了,於是我含糊且迅速的亂算一通。

飯匙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『小姐?』

 

  『什麼?噢,不好意思,多少錢?』

 

  『妳已經付過了,這是找妳的五十一元,還有滿額贈品磁鐵。』超商店員遞過零錢,用狐疑的表情打量著我。

飯匙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『斯傑斯傑~這一包雞翅怎麼那麼多?我們買的竹籤會不會不夠啊?不夠怎麼辦?』幾個小時之後,聯誼的大隊人馬來到新店碧潭。我慫恿大家都去划船,並且拍胸脯保證待會他們玩回來,我和斯傑已經把烤肉的食材準備好,立刻就可以烤肉了。

 

  『妳手上那包加上我手上這根,一共有四十一根竹籤,不用擔心不夠。』斯傑無精打采的把香腸串起來,看起來真的很疲倦,他又補充說道:『更何況袋子裡還有好幾包。』

 

  『你怎麼知道一包有幾根啊?你果然是數學天才耶!』我佩服的說著,並笨手笨腳的串著雞翅,雞翅在竹籤上溜啊溜哩的旋轉著,一點也不服貼。

飯匙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仙棠的婚禮是這個月三十一日,我一邊咬著吐司,一邊把日子記在月曆上。一個人住的壞處之一,就是必須做一個人嗑掉整條吐司這種辛苦的事情。順手把紅艷艷的喜帖用超商磁鐵固定在冰箱上,一摸到磁鐵,我才想到這款超商磁鐵我只蒐集到三十二而已,差好幾個隱藏版呢。心想待會出門順便去超商購物買食物當明天的早餐,運氣好的話可以得到我沒有的磁鐵──但我絕對不要再吃吐司。

 

  如果斯傑還在的話,早餐就會是法式麵包或是火腿三明治,不會有白吐司吃到膩的問題…。

 

  突然間鈴聲大響,黑桃受到驚嚇到溜進餐桌底下,原來是我設定在七點三十三分的鬧鐘響了。我匆匆回到臥室把鬧鐘按掉,貓們始終不習慣鬧鐘,因為過去都是斯傑叫我起床的。我順便梳洗化妝,換上外出的衣服,倒了一些貓飼料在盤子裡(最近這牌子的飼料漲了三十四塊呢!),七點三十五分,準備上班了。

飯匙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腳旁邊一陣咪嗚咪嗚的叫聲,把我從初識斯傑的回憶中喚醒,我低頭一看,是斑點老貓黑桃。牠是我二十二歲生日斯傑送我的生日禮物,也是我養的第一隻貓。貓老了也跟人類一樣淺眠,其他兩隻貓還在呼呼大睡呢!我拔了一塊吐司餵牠,心想剛才的牛奶應該留一些,不該一口氣喝光光。

 

  斯傑是否真的喜歡我?還是真如他自己所說的,他對我的感情就像是兄長疼惜妹妹一樣。


  公車上的初識瞬乎過了二十三月,季節來到秋初,雖然已經是夏天的尾巴,但夜晚仍然是悶熱的讓人頭昏腦脹,一旁的捕蚊燈啪啪兩聲,已經捕獲今晚第二十四隻蚊子,我瞪著眼前攤開的數學題目,視線依然難以對焦。

飯匙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大清早,我睜開眼睛第個念頭,話不說套上拖鞋就啪拉啪拉的下樓,吵醒了那隻還在睡覺的貓,牠們瞇著眼睛喵了幾聲以示抗議。打開門口的信箱,裡頭有封信,我順便拿取了清晨點送來的牛奶,和信件一起擺放在餐桌上,從冰箱裡拿出昨天吃剩的片吐司,一邊啃一邊拆信。第一封是姑姑的女兒仙棠的喜帖,小我個月的仙棠,現在也要結婚了。第二封信是電信公司寄來的月份帳單,第三封信是大賣場為期天的特賣會快訊,最後一封信我連拆都不想,因為收件人根本不是我。

  

  沒有!我悶悶的將牛奶咕嚕咕嚕的一口飲盡,斯傑離開今天已經是第十一天,居然連一封信都沒有

  

  我和斯傑已經認識十二年──今年即將邁入第十三年。我們在高中時就認識了,我每天都是搭六點十四分的頭班車去學校,我還記得那時公車坐到市區票價才十五元。頭班車跟擠沙丁魚沒兩樣,我一手抓個吊環,另一手拿著翻到第十六頁的狄克森片語,冬天門窗緊閉,磨肩擦踵的人們呼出的二氧化碳夾雜著汗味和體臭,不久我的腦袋就一片渾沌,注意力渙散,無意識的盯著前面歐巴桑脖子串珠項鍊。

飯匙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